古玉鉴别中的常理与悖理
出土或传世古玉在其表现形态上,总是有着有规律可循的共性。这种共性,反映着古玉各个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普遍性规则,对于我们鉴定古玉的真伪提供了可靠的实证依据。在这个基础上所形成的鉴定古玉的经验,便是古玉鉴别中的“常理”。可见,常理便是经验。但就像共性不能涵盖所有的个性一样,经验也不能成为检验一切的标尺。在古玉的鉴藏实践中,常常会有一些因违背逻辑而有悖于经验的情况出现,需要我们同样审慎地予以对待,这便是古玉辨别中的“悖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思维方式。因此经验一旦成为了经验主义,这在古玉鉴藏中同样是件糟糕的事情。笔者想以现实中某些传统的古玉鉴别经验或流行说法为例,谈谈如何辨证地看待古玉鉴别中的常理与悖理。
一、沁色:晕散状与凝结状。通常认为真古玉的沁色,“一般都由表及里地分布,有一种层次感,其边缘色泽过渡自然,可见深浅不一的晕散状结构”。这种说法,作为长期鉴赏实战中得出的普遍性经验,固然可以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判断参考。但重要的是,事物总是常常不以单一的面目出现。对沁色的判断也是如此。有自然的色彩过渡并且呈晕散状结构的沁色是较为人们所接受的古玉性状之一,但有时,点状、线状或块状等无色泽过渡的凝结状的沁色,未必就是赝品。这是因为,外部环境的千变万化与内部结构的千差万别,才是形成古玉沁色丰富多彩的真正原因。因此,表象特征并不是我们判断一件事物真假的依据。只有深入了解事物内部互为联系、互为影响、互为发展的各种因素,用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眼光,在对事物作出全面的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取得全面的发言权。同理,我们在对古玉沁色的鉴识和辨伪中,既不能以孤立的观点,撇开古玉的时代工艺及材质器型特征以“色”定论,更不能因为沁色的外部形态出现了些许在表象上所谓有悖常理的情形而一棍子打死。我们可以认为,古玉的沁色由于其形成过程的时空关系以及玉材质量的不均衡性,大致会出现明显的晕散状(如图1),也即在一件古玉的沁色中,总是会看到浓淡有别的过渡色现象。但也可以刷新一下自己的逻辑思维,从一个视角看问题,便会发现,即使在同一环境下,较多的情况是:外部条件对于某件玉器比较特殊的边缘性侵蚀,导致玉器的局部结构改变,会使玉器的边缘出现凝结的块状或片状沁色(见图2)。而玉质好并且坑口干燥的古玉,甚至只是出现缘的线状微沁(如图3)。因此,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只以沁色的晕散与否论真伪,那么,势必会给古玉鉴识带来一个盲点。
二、刀工:V形与U形。关于以古玉工艺痕迹的观察点作为辨识和断代的手段,已经成为常识性的经验之谈了。流行的说法是:古玉器上阴刻线均为两头见锋,线条断面呈“V”形,线条挺拔有力;而现代电动机械制作,阴刻线断面呈“U”形……这种说法长期以来被普遍认可,并一度成为铁定的标准。应该说,对于辨认时作新玉与明、清以前的古玉,这种经验在通常意义上还是可以适用的。但如果一概而论并且仅以此作为断代手段,那么未免有失偏颇了。最近翻阅张广文先生<<故宫博物院藏凌家滩出土玉、石器及其加工工艺》一文,其中对于凌家滩出土玉器(图4)的工艺痕迹分析,就非常明确地解答了这个问题的要义。张广文先生认为,“凌家滩……部分玉器上留有明显的治玉痕迹。这些痕迹以‘V’、‘U’形截面加工痕最为显著,这两种截面的加工痕多为阴线,截面下端分别为尖形或圆弧形,还有一些界于二者之间……”。这个结论的意义,并不只是在于解决了工艺痕迹辨别古玉尤其是高古玉器真伪的一种经验,更重要的是,它给我们在如何对待古玉鉴辨中所出现的悖理现象,提供了一个科学的、严谨的探索范例。理性和客观的态度以及实事求是的精神,正是每一个真正的古玉研究和爱好者面对纷繁多彩的古玉表症,需要采取的应有的方法和立场之一。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难免有挂一漏万的失误。
三、器形:相似性与雷同性。我们都知道,用按图索骥或对号入座的方法来搜寻和收藏古玉,是一种十分初级的犯忌行为。机械化作业与手工劳动最大的区别,就是产品的批量化和唯一性。古玉的雕琢是一种非同寻常的手工作业,因此无论从器型还是纹饰而言都有无可比拟的独立特性。这似乎应该成为铁定的规律。对于这样的认识,当然主要是从微观上,也即古玉的细节特征上得出的界定。而在宏观上,也就是在古玉的整体概貌上,同时代同地域或不同地域相似性纹饰与雷同性造型的情况,还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实。这是因为,由于严格的礼制和森严的等级规范,远古时代的玉器艺术虽有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成果,但在某一个相对固定的年代里,出于政治、宗教、文化和审美趣味等等方面的需要,用玉制度上的“金科玉律”还是对玉器形式的规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在新石器时期直至夏商周三代表现得更为突出。且不说红山文化的玉猪龙和良渚文化的大小不一的琮、璧具有惊人的相似特点。就拿处于鼎盛时期的商、周及两汉玉器来说,尽管题材丰富,构思亦不拘一格,但总脱不了供神敬鬼、祖灵崇拜、粉饰身份、礼尚往来等等干系。因此无论是青铜、陶器还是玉器,其造型上的雷同与纹饰上的相似更是在所难免。从(图5)(图6)的比照可以看出,这两件出土于相似年代不同地域的玉器,非但器形接近一致,并且连纹饰也几乎如出一辙。这样的佐证不胜枚举,说明笼统地以是否相似与雷同来判断古玉真赝,尤其是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经验予以应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当然,刻意地模仿古玉作法的情况,从宋代起直至今天,从来都没有间断过并且日益得到提高,那是需要我们不断地去甄别和区分的。
四、材质:主流用玉与非主流用玉。大量史料证实,用玉时代特点,是鉴别古玉真伪的一个重要环节。那是因为,生产力的局限,使古人在用玉时获取玉材的途径非常有限。大部分的情况,是就地取材,或者靠战争来掠夺更多的资源。真正的软玉—新疆和田玉成为帝王用玉的主流,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在战国至汉代以后。而之前,辽宁岫岩玉之于红山、江苏小梅岭玉之于良渚、河南独山玉之于殷商,等等,作为某一时代或文化的代表,似乎已成业界定论。因此,主流用玉的特点确实体现了玉器发展的一个脉络。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排除,当一件各方面都具备了某个时代特点的非主流材质的古玉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在没有进行认真论证的前提下,请千万不要因为它缺少该时代的用玉规范而轻易将它排斥在真品之外。要知道,古人对于玉材的认知程度和选用理念,并不完全等同于今人的规则。“美石即玉”是他们大致的择材标准。虽然随着认知的进步和审美观念的提升,和田玉越来越被认可为东周以降最受欢迎的主流用玉,但岫玉和蓝田、独山以及其他各种地方杂玉的材质,依然一直被沿用。图7与图8分别为和田玉占主流地位的一件战国玉器和用材繁杂的商周玉器。在未有出土记录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很容易因为它们不明不白的“出生”而将其入“冷宫”?这样的情景,在现实的鉴别判断中,也未尝保证不会发生。这就告诫我们对待某些古玉“异类”,不要以“看材质一眼假” 这一简单的方式随意评判。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普遍性和特殊性,总是构成事物的两个方面。
五、质感:莹润与浮泛。古玉的质感,是通过它的材质结构、玉表光洁度,以及氧化膜蜡状色泽等体现出来的。温润醇厚的质感会给人一种直接的美的享受。这其中,“包浆”是一个常为人引用的名词。在古玉鉴别经验中,以“包浆”断新老几乎成了唯一的手段。因为不管是处于土壤中或空气里,一件久有年代的古玉,经由物理与化学因素的腐蚀或侵袭,其表面不可能不产生光与质的变化。这种变化最直接的标记,除了沁状,便是出现浓淡不一的“包浆”。因此,包浆浓郁的古玉,其真实性大致不会有太多的差错。因为它基本符合古玉的特质。可是在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土壤结构特殊的出土古玉,或者通过不正确的人为处理使表层色泽遭到严重破坏的古玉,其质感在视觉上会让人产生极大的误差。这就需要我们适时调整判断的视角与经验。如图9是山东滕州前掌大墓地出土的玉器,其器型与纹饰为典型的殷商遗物,材质则为当时使用较为普遍的地方杂玉,而最为异常的感觉,就是体现质感的“包浆”,显得浅薄灰暗,似乎与三千多年埋葬历史不甚一致。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无疑是跟其“生存”环境有关。而更有好古玉者有时得到一件真古玉器,因信奉一些不当的盘玩方法,通过水煮碱洗,棕刷布磨等人为折腾,让原始的“包浆”荡然无存,或盘玩后显得浮泛而失缺深度。这样的传世或民间收藏古玉,笔者也见得不少。只是在惋惜它的美貌受到破坏的同时,也不能不想到时下对于古玉的鉴定,那些通常意义上适用的常识性经验,也是需要我们审慎地予以对待和运用的。
总之,古玉的鉴别与断代,从来都是一项复杂而又严肃的系统化工程。因此,古玉鉴别中的常理和悖理,是一种客观存在。提出这样的观点,并不是想总结或指点什么,而是旨在说明:作为一门学科,古玉鉴辨其实与任何知识的探求一样—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思想方法,在多数情况下,应该比经验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