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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能超越司法定民藏善意持有为非法收藏吗?
土文物(按现行法律地底下财物都是国家所有) 相当部分通过多个环节流入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大小文化市场(商贩), 又通过交换流入私人手中。有人撰文称这些是"赃物"(法律有无规定购买商品时要查明是否赃物), 有人认为, 这是国家所有非法变为私人所有, 是不合理的, 因此不能承认。这种处理问题思路,在现行社会中是否行得通 , 请看如下类比。据有关数据統计, 现在中国有千万富翁几十万个,亿万富翁至少有几千个,他们的财富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全部是个人劳动所得,是否有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特别是国企老总们几百万上千万年收入,是他们应得的财富吗。再如,由于我们国家的性质,可以说“私人一寸土地都沒有”,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然而,靠土地发财的大有人在,这合理不合理。
再有,一些靠国企转改制"空麻袋背米"一夜暴富者不在少数,我们查纠了吗。至于那些以权谋私,用权力寻租致富者更不用说了。现今社会,财富的积累情况错综复杂,根本不能用道德尺度去评判,如要用"人民标准"去评判,绝大多数是通不过的。为什么诸多现象我们容忍了,唯独一些钟情于中华艺术熏陶的文化人,初始于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一步步走上了收藏之路,而且是通过自己劳动的合法报酬,一点一点经过数+年在市场上交换得来的藏品,怎么就变得不合理了呢。换句话说,这些“流浪儿”“私生子”如沒有众多好心人收养,它流向海外的会更多,当代人责任更大。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要更新观念,为不冲突现行法律框架,我提出一个新概念(以前提过),"出土文物持有人"或者叫"出土文物持有权"。即出土文物进入流通领域后,与盗墓无直接关系的都是"善意持有",应与其它传世文物一视同仁。再说,绝大多数的传世文物,历史上也是出土文物,明代以前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全国2千多家国有博物馆,现在统计有166万件(套)珍贵文物,绝大多数是出土文物,而且绝大多数是从民间转入的,轮到今天的管理者怎么就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了呢。
三,需要更新的观念及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历史遗产,需要更新一系列观念。要树立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持有文物不是坏事是好事的观念;出土文物在国内人民群众手中不存在流失的观念;支持人民群众持有文物是促进中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藏宝于民与藏宝于国有博物馆同样在弘扬中华文明,是中华文明发展与传承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自尊自强自信的有力标志,更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华文化历史遗产保护和传承伟大工程中,"国家"与"人民"共同参与丶同等重要,政策措施"-视同仁"是推进这项世纪工程的坚实基础和前提条件。
政策建议:
1实事求是,心胸坦荡,是什么现实,就承认什么现实,再也不要发生熟视无睹或指鹿为马的"世纪笑柄"了。
2,逐步放开流通领域,规范管理,藏宝于民,支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3,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将珍贵文物通过无偿捐赠丶有价收购丶荣誉捐献等方式充实国有博物馆。
4,制定政策措施追究恶意否定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鉴定者的责任,打击不法奸商唯我独尊的市场垄断行为。为讨好当事人故意乱判者也要有处罚措施。
5,规范仿制行为,再也不能无政府状态下去了,不让以假乱真行为搅乱中国文化收藏领域。 6,尽快推进民间文物认定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7,整顿丶监管文物鉴定队伍,制定规范,淘汰劣迹者,吸收新生力量,澄淸伪学毒害,逐步恢复文化收藏领域的诚信体系,当代人的问题由当代人解决,不留下历史遗憾。
第二节唯有“细化分类”才能走出文物管理两难困境
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壮观景象之一,中国7000万以上民众参与各类文化收藏,占全国总人口二+分之一强,其中涉及各种文化历史遗存。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个难题,就是囿于对《文物保护法》的理解,把历史遗存主观分为传世文物和出土文物,按传统思维理解,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暂且不论国家与政府丶国家与人民的关系),现在民间出现了大量出土文物,怎么办?全部沒收,显然不可能; 承认了它, 有悖现行法律; 不承认它, 伪专家称它们都是赝品, 继续堂而皇之大量流失海外,对不起老祖宗。有人调侃: “神仙也难办”。 笔者认为, 只要我们站在历史进程的角度, 辩证的丶客观的丶全面的丶科学的丶准确的看待这一历史现象, 才能走出思维混沌, 廓清管理思路, 找到一条既着力保护中华文化历史遗存, 调动广大收藏爱好者积极性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又规范社会秩序, 减少源头管理漏洞,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文物保护管理双贏之路。
首先, 要克服传统思维中笼而统之下定义的习惯。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 人们在文化建设中的一大进步, 就是把过去认为旧东西是垃圾是包袱, 留着无用弃之可惜, 变成了看到老东西脑海中闪出-个词, 是否文物, 是否值钱。这是一个进步, 是文化觉醒的标志。但现在走到另一极端, 什么都是珍贵文物, 什么都看得非常重。实际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应该分分档次的,有精华的, 有-般的, 大量的东西观赏价值丶经济价值不大, 只有历史研究价值。如果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统统冠以《文物保护法》所调整和规范的文物范围,那文物的概念太宽泛了,这样既不利于重点文物保护,也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如老祖宗留下一顶旧帽子丶一只旧木箱丶几只粗瓷碗算不算文物,充其量只能称为旧物丶旧日用品。同理,我们的祖先有生前日常用品随葬的习俗,它们到地底下兜一圈,现在都变成了珍贵文物?可见,笔者认为《文物保护法》所界定的文物和调整丶规范的范围应该是谨慎的丶严肃的丶科学的丶公认的概念,而绝非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讲的文物概念。以笔者愚见,在未经过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正式认定的所有古器物,都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文物,好比-个驾车技术高超的人但没有驾照,你能称他为正式驾驶员吗。
其次,应细化文物的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放开一般,全民参与保护和传承。现在我们看到的文物,虽然归属不同,但本质上都是祖先留下的,当代人都只是暂时保管员。要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唯有细化分类,明确性质,各司其职,才能实现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代代相传的目标。
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从它的现状丶归属和性质看大致可分为:1,从物理形态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2,从时间丶空间形态分:传世文物(有的是历史上的出土文物),出土(出水)文物;3,从存在方式分:现场发掘确切的出土文物,藏家收藏的按逻辑推理可能是出土文物;4,从法律角度分:善意持有出土文物,现行非法盗掘出土文物;5,从归属性质分:国有(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社会团体(馆藏)文物;6,从名称归类分:把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称为文物的可分为,馆藏文物,古董,古玩,古器物,旧货,历代字画,古迹,古生物化石等;7,从藏品品质丶数量分:国有(馆藏)文物分一丶二丶三级文物,民间收藏文物分精品丶普品。数量上分品种稀少丶罕见之物,数量众多,大路货;8,从流通状况分:拍卖市场丶商舖丶古玩城丶古玩交易地摊丶网络交易丶藏友间及与商贩交易等。笔者展开上述分类, 目的是找准位置, 各得其所。
再次, 管理部门应着眼于重点领域重要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一般领域一般文物完全可以让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自我保护和传承。在治国方略中, 经常会踫到两难悖论问题,一般都会选择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不会因噎废食,如我们不会因为担心贪污腐败的漫延而停止推进经济繁荣发展一样。根据我国的文物保护现状和队伍建设状况,职能部门要想清楚该做什么丶能做什么,做什么事人民欢迎,讲什么话人民不欢迎。笔者认为, 现阶段管理部门应在制定区别对待的细化文物管理政策丶法规上下功夫,在重点领域丶重要部位源头监控上下功夫,在规范市场丶诚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在把好国门上下功夫,东西和钱都不“白
送”给人家,在调查民间收藏文物现状,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物保护上下功夫,在更新国有馆藏展品,动员广大收藏家共同为弘扬中华文化精萃上下功夫,在顺应民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引导如火如荼的群众性文化收藏健康发展上下功夫,再也不干要么视而不见,不作为,不回应,不管理,放任少数利益集团和伪学伪专家为一已私利,把大量中华文化历史遗存打入另宫的卑劣行为,要么把广大收藏群体推向社会的对立面,提出“非法收藏”概念的蠢事,唯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文物保护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第三节有官员称民间收藏有可能是"非法收藏",你同意吗?
最近,中国文博界好似热闹,号称固若金湯的故宫安全措施给一个小毛贼得手,"失窃门"事件全国热议,接着又冒出一个"锦旗门"事件,把"捍"字错用成"撼"字,故宫开始还死不认账,媒体又报出把建福宫改成国际富豪私人会所,开了一个不可容忍的国际玩笑,决策者忘记了人民共和国的文化遗产是社会公共资源,他们想给少数人享用,政治头脑哪里去了。近期,国家文物局官员又放出高论(《光明日报》2011年5月11日第九版),把中国文博界失序失范的责任推给广大人民群众。称"民办博物馆购入文物不正规","藏品涉嫌非法来源",讲"我们不支持收藏不能买卖的文物,否则就是非法收藏"。他口头上讲:"国家支持和鼓励民间收藏",心里是这么想吗?他把民间收藏仅限定为"因为这不仅满足了个人的兴趣爱好,而且是收藏记忆丶陶冶情操的良好途径"。这里用了"不仅,而且"的递进语法,但讲的内容却是同义反复,就是不愿讲出"而且保护了大量的中华文化历史遗存,对中华民族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他们现在抛出"非法收藏"的论调,就是想把中国文博之乱的责任推给广大人民群众,抺杀人民群众热爱中华文化历史遗产,不自觉地起到了保护中华文化历史遗产免遭再次大量流失海外的巨大作用,想迴避已流失海外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初步统计的调查40个国家200家博物馆就有1700万件中国文物,其中800万件文物是近20年流出去的事实,怕党和人民追究他们的责任。
为什么说文物管理部门病急乱投医,竟然提出上述论调,随意乱下结论,是不讲政治,不讲大局,犯了弄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方向性错误呢?
一,从政治上分析,随意把热爱中华文化遗产的广大人民群众推到对立面去是不妥当的。当今盛世,百业兴旺,老百姓茶余饭后有了闲钱闲功夫才有可能参加文化收藏,这不是国泰民安的极好兆头吗。目前,全民收藏热中出现的问题,我们的管理者不是首先查找自已的问题,工作是否到位,先找到老百姓头上,说是你参加进来了,才有今天的乱象,妄下结论"来源不明就是非法收藏",那今天社会上"非法"实在太多了。我们党反复强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求全体公民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走共同富裕道路。但现实社会是,由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价值观追求呈多样化,利益分配格局多元化,社会资源占有不均衡,获取信息和教育程度差异悬殊,再加上个体先天秉赋不同,就造成了当今社会群体实际分成很多阶层。如按照上述逻辑对照党的要求推理,现在社会凡高收入者都是"非法收入",凡占据多处房产的都是"非法财富",即凡超出常人常理的都应列入"非法",如"非法待遇"丶"非法职位"丶"非法股份"丶"非法关系"丶"非法权力"丶"非法投资"丶"非法盈利"丶"非法经营"等多得是,但在实际生活中你讲非法了吗。可见,对一种社会现象随意妄下结论,而且涉及到几千万人的声誉,这是讲大局丶讲政治吗,这不是犯了政治幼稚病吗。
二,从法律上分析,行政管理部门越权对一种社会现象随意定"罪名"是不严肃的。众所周知,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人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必须经过受全国人民委托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不是哪个行政管理部门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尤其是如要提出一个新罪名,它涉及到修改《刑法》这样的重大事情,是在你国家文物局职权范围内吗。你随意提出"非法收藏"这个概念,把本该自己管辖的源头问题沒管好,将责任推给为顺应时代发展形势提高文化修养的广大文化收藏爱好者,这不是本末倒置吗。比如,吸烟有害健康,
人所共知,国家卫生部也大力宣传禁烟,按照你们的思維逻辑,很简单一禁了之,谁生产经营谁购买谁违法,取缔就是了,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再说,国家文物局自己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较大规模的古玩(旧货)市场已超过240家(加上其它的总量非常可观),这些市场是公开的丶合法的丶政府允许存在的,人民群众主要通过这种渠道购买的商品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如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分辨什么可以买,什么不可以买,哪条法律规定的,有谁能做得到。如果说出土文物不能买,谁来判断是否出土文物,它什么时候出土的,在什么地方出土,是现在还是解放前出土,谁搞得清丶有这个义务吗。这种自己沒本事管好本行,把责任推给消费者的消极管理理念,是典型的封建官本位思想的体现。解决一个社会问题不是首先想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是埋怨社会丶埋怨人民群众,这是在执政为民吗。我们换个角度看,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前期工作的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无意中为国家抢救了大量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保留在国内,不至于全部流失海外,避免了考察中国历史要到国外去的悲剧,如果问责你们的责任可以减轻一点,你们应该感谢还来不及呢,现在倒好,中央要查责任了,你们把责任推到老百姓头上,这是堂堂人民共和国执政管理者的风度吗。
三,从文化传承角度分析,受人民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给方兴未艾的数以千万计人民群众参与的文化收藏活动热潮泼冷水丶挥大棒是不理智的。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主要靠谁来保护,谁去传承,答案是明确的,主要角色当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有人会说,你在讲空道理丶是空话。有人会理直气壮说,文化保护主要靠专业管理者,文化传承主要靠博物馆丶文化馆,这样理解未免太肤浅了吧。如果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保护和传承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丶自觉投入丶共同发扬光大,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从何谈起,欣欣向荣丶蒸蒸日上的中华文化建设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会变成少数人在古纸堆里打转转,少数人守着博物馆丶艺术馆一堆"古物"打瞌睡,老祖宗创造的数以千万计的智慧结晶无人知晓丶无人问津,只有管理者自我陶醉,它的社会价值丶科学价值丶艺术价值和启发熏陶功能何在,让它堆在仓库里积灰丶发霉变质,这如同一堆"废物""死物"有什么两样,这难到是我们要的文化保护丶文化传承吗。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仼何一件事情,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则将-事无成,在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问题上同样如此。
社会现实己经证明,毛泽东说过一句名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近二十年群众性文化收藏热中,己经涌现出一大批热爱中华文化,倾注全力投入中华文化保护丶研究丶传承的群体,他们的钻研精神绝不比专业人士差,他们对历史的发现和重新认识有的绝对胜过所谓的专家,他们倾注了毕身心血为人民为祖国保护了大量的华夏文化精粹,有的胜过国有馆藏百倍千倍。反观我们体系内是什么情形,近期全国人民关注的故宫"三门"事件,正好是鲜明对照,"失窃门"事件是文博界责任性差的集中反映,"锦旗门"事件是文博界水平低的最好诠释,"会所门"事件是文博界不择手段捞钱的典型代表。当今中国文博之乱的根源就是源于这三大原因,请读者结合实际思考是否有道理。今天,广大人民群众持有大量普通文物,这不是引导群众关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最好契机和形式吗,在中华大地上不存在流失问题,它反而能更好地起到保护和传承的功能,现在面市的优于馆藏的大量艺术精品,大多是过去私人珍藏的,这不是最好的说明吗。只要我们观念更新了,对-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就好理解了,如按某大人的逻辑,流传或来源不是很清楚的都属非法收藏,我们的人民会赞同吗。
四,从社会管理角度分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定是当时社会政治丶经济丶文化丶社会相互交融相互作用的结果,如寻找原因把它简单归结为一对因果关系是不科学的。当今中国文博之乱简单归结为全民文化收藏热,是没有道理的。中国历史上几次文物流失高潮,总沒有今天的全民文化收藏热吧,东西不是照样流出去。笔者认为,当今社会文化市场的失序丶失范,既有发展太快,思想准备不足问题,也有认识不到位丶理论准备不足问题,更有固守原有体系,创新意识不强问题。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一系列文化政策丶文化体制丶文化管理措施刚刚开始触动,改革严重滞后。社会在大变,自已基本不变行吗?
你这个上层建筑完全不适应经济基础,肯定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淘汰。如果还是用过时的不合时宜的管理理念和措施去对待日益高涨的群众性文化收藏活动,上层建筑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将丧失殆尽,有可能转变为阻碍历史车轮前进的障碍物,人民群众还有什么理由会信任你呢。邓小平早就说过"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唯有改革丶创新,才是中华文化遗产保护丶传承事业发展的唯-出路。如要解决文物保护的源头问题,特别是重要区域的保护问题,也要坚持改革丶创新精神,要层层级级发动人民群众,与利益挂钩不是很好解决吗。对己经流入社会的出土文物,这有什么可怕的,它的正面作用远远大于负面作用,一是历朝历代都有这种社会现象,二是采取措施逐步引入管理保护渠道,这有什么难的。换句话说,人民群众持有文物是件好事,不是丟脸的事,世界各国都这样,加强管理就是了,人民共和国更应该这样,"国家"都是人民的,有什么想不通的。
总之,理性丶客观的分析-种社会现象,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如果讲道理无用,还是抱着旧理念丶旧体系丶旧办法不放,那我建议只有走"换领导,换理念,换思路,换管理"的路子了。否则,中国文博界的笑话还会接二连三的出现。不信,历史将会作出证明。
第四节唯有公开肯定,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五大建设中基础性建设,其重要性众人皆知。但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什么,并非认识一致。笔者认为,社会和谐的基础主要不是说理丶劝说,更不是调和,社会和谐的基础是政策的导向,是政策的调整,是实际问题的解决,是让一部分利益受损害丶遭挤压的群体恢复其应有的社会尊严,得到阳光下的尊重。现在中央正在着手解决的住房丶医疗丶教肓丶社保丶收入分配丶物价丶文化消费等问题无不尊循这个原则。同样,在中国文化收藏和文物保护领域发生的这场惊心动魄的变革,也不是用调和之策能彻底解决问题的。 中国一大批保护中华文化遗产不受无端侵害的正义之师,不忍心看到祖宗留下的心血统统流失海外,他们舍弃身家财产,与旧势力顽强拼搏,契而不舍地护卫着丶战斗着,为祖国为人民保护了成千上万的祖国文化精萃。他们不仅仅是要彻底批倒反科学的伪学毒害,更是要听到弘扬中华文明成果正义之举的社会肯定之声,有相当一部分收藏家己公开声明"只要祖国需要,我们都可无偿捐献"。他们是不是当今时代的民族英豪,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与战争年代相比,只差牺牲性命。离休干部杨善洲20年如一日为绿化祖国奉献-生,民间收藏家同样几十年如-日为守护祖先文化遗产在拼命奉献着,而且还要遭受来自各方的非议和质难,有的已妻离子散丶家破人亡,这种精神难到不应该弘扬吗。这批被保护留在国内的文化遗产因为被市场标上了“价格”,就怀疑这批正义之师的动机了吗,他们的壮举怎么能与市场"小丑"表演"亿元闹剧"相题并论呢。
贡献者:ljcpj5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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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17/4/12 20:2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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