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末,一封海外来信令洛阳地下文物盗卖猖獗的现象进入国家公安部视野。经有关负责人批示,公安部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查清洛阳经广东直通境外的文物盗掘、倒卖网络。就此,部督“12·10”专案组在河南洛阳展开调查行动。
2004年7月,被洛阳指控为洛阳文物倒卖集团首要人物的宋彦庆,以倒卖文物及非法拘禁两项罪名,被判处徒刑5年半。不到两个月之后,宋保外就医。此时,宋彦庆之兄宋彦彬,专案组认定的文物集团另一头目,至今负案在逃。
洛阳警方一度认定宋彦庆、宋彦彬兄弟团伙涉及203人,涉嫌各种罪案161起,但经检方批捕者仅27人,法院判决12人。
记者调查发现,有关警方打击盗掘古墓葬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取证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为地下文物一旦进入市场,非法盗掘的痕迹就在一次又一次的转手中不断洗刷。对于警方而言,人赃俱获的机会微乎其微。
警方人士进而指出,手握文物暴利的违法分子,有可能通过各种途径,为案件查处制造重重阻力。在这个中途搁浅的部督文物大案背后,中国文物保护法律暴露出打击力不平衡的问题,文物贩子和盗墓农民,其获利状况和刑罚风险并不对称。就此,参与文物法制定的权威人士指出,要严格国内文物执法,重点打击文物走私集团的幕后指挥者。
2004年岁末,来自国家文物局的消息也显示,国家正在着手整顿文物流通市场,以期从源头上遏制日渐猖獗的盗掘走私问题。
河南洛阳,九朝故都。城北邙山一脉,绵亘190余公里,土厚水低,宜于殡葬。
古谚云:“生在苏杭,死葬北邙”,此地为历代帝王显贵埋骨之所,所谓“邙山无卧牛之地”,正是指陵墓密集的程度。
然而,盗墓行为也恰与洛阳的墓葬文化相始终。百多年前,邙山南麓马坡村盗墓贼李鸭子发明一种半圆筒形的铲子,将这种铲子接上一节节的木棍,可查勘数十米地下的古墓。这就是洛阳铲,今日的考古专家仍叹服这种简单工具的效能。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盗掘地下文物的现象一度偃旗息鼓,但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盗墓再度猖獗。按洛阳市第二文物队队长朱亮的说法,如今的邙山古墓群,已是“十墓九空,甚至九九空”。
2002年底,一封海外商人反映洛阳盗掘古墓、走私倒卖文物犯罪猖獗的举报信引起公安部重视。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作出批示,当年12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召集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查清洛阳经广东直通境外的文物盗掘、倒卖网络。此为部督“12·10”专案。
河南省公安厅随即成立专案组,洛阳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案件的侦破。
2004年9月,被洛阳警方专案组指控为洛阳文物倒卖集团首要人物的宋彦庆保外就医,时距其案件判决不足两个月。判决中,宋以倒卖文物及非法拘禁两项罪名,被判处徒刑5年半。 宋彦庆之兄宋彦彬,专案组认定的文物集团另一头目,至今负案在逃。洛阳警方一度认定宋彦庆、宋彦彬兄弟团伙涉及203人,涉嫌各种罪案161起,但经检方批捕者仅27人,法院判决12人。而“12·10”专案组此前遭遇种种阻力,工作已陷停滞。
2004年8月及12月,记者两下洛阳调查,与专案组警员及盗墓者、文物贩卖者家属均有接触,案件疑云重重至今尚不明朗,但已可窥见现行文物体制下,警方打击盗墓行动之艰难,而文物盗卖链条所形成的巨大利益,更足以令操纵者掌握与强力机构相博弈的力量。
盗洞遍布田野
2004年8月1日,洛阳市北郊洛龙区商屯村,距离著名的龙门石窟不过两三公里。
走进村北的玉米地,不时可见直径约40厘米的圆洞,这些洞有的已被泥土淤埋,有的则洞壁光滑,四周堆着新翻出的黄土,深浅大约四五米。
“这就是盗洞。”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队长朱亮介绍说,750平方公里的邙山地区,古墓总量足有几十万座,而此地的一些农民,长年累月地挖掘着盗洞。
朱亮说,盗墓者通过洛阳铲来分析地下的土层变化,以辨别是否有古墓。然后,用两种办法挖洞,一是系一小包炸药放入洞内,引爆后便可将土层挤到周围,形成可容一人上下的洞穴,二是直接挖出一细洞,然后由身材矮小、瘦弱者下入洞中盗取墓葬品。
据称,这样的盗洞,最深可掘至地面以下20米。记者现场所见证明,商屯村的盗墓者,并没有因为一年前有村民被捕而停止行动。2003年1月14日晚,商屯村村民张彦森、张利杰被拘。
警方随后查明,上述两张在商屯村村北田野中曾盗掘数座古墓。其中,张利杰被拘前一个月,曾从一处唐代墓葬中大有斩获,所盗文物包括两件黄白釉骆驼、两件黄白釉骑马俑、两件白釉马,还有一件三彩武士俑、一件三彩文官俑以及四五件小俑。
此为“12·10”专案组首次发动大规模抓捕行动。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证实,当晚在商屯村虽抓获张利杰、张彦森两人,但该村被警方列入盗墓嫌犯名单者不下10人,至少七八人在逃。
此时的“12·10”专案组,由当时的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张程锋任组长,相关副厅长和刑警总队队长等负责人组成专案领导小组,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具体负责查办案件,洛阳市公安局从各县市公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调查组。
2003年1月份的专项抓捕行动中,警方认定的主要嫌犯宋彦庆落网,此外抓获几十名涉嫌盗墓、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三级以上的文物144件,查封冻结主要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房产有价证券等700余万元。
盗卖四级网络
“12·10”专案组当时认定,以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为首的文物犯罪集团,形成了四级体系的盗卖网络。
商屯村村民张彦森、张利杰被认为属于这个盗卖网络的最低一层。这些洛阳郊区及孟津、偃师等周边县市的农民,以各自居住地划分势力范围,在附近乡镇的田野盗掘古墓葬,以非法获取地下文物。
按专案组的看法,这些农民是被人组织起来盗墓的,组织者正是那些文物贩子。张彦森、张利杰挖出的文物都卖给了同一个人———洛阳铁路分局水电段退休工人,52岁的海干民。
专案组警员认为,仅在洛龙区商屯村,被海干民组织来挖墓的农民就达10余人,而海这样的文物贩子是盗卖网络的第二层,他们懂鉴定,也懂行情,一般通过相对固定的下线组织盗掘古墓,或者负责收集“圈外”盗墓者手中的零散文物。
在海干民这样的小文物贩背后,宋彦庆、宋彦彬兄弟构成了盗卖网络的第三层。按一份官方材料的说法,宋氏集团控制了洛阳地下文物流通渠道,垄断了洛阳倒卖文物的黑市。专案组警员从两个方面提供了事实以证明宋氏兄弟在洛阳文物黑市上的垄断地位。
1997年秋,文物贩子马好强在洛阳白马寺董村收购了一口北魏时期的石棺,上有龙和弓箭图案浮雕,宋彦庆听说后带领何建康等10余人持五连发猎枪、棍棒驾车前往,马好强见状,表示退出,宋彦庆当时没有带钱,又逼马好强垫付24万元将石棺买走。
2001年8月,广东文物贩子“阿明”在洛阳花15万元购买了6件文物三彩马上人,带回广州卖了两件后,当其他买家得知文物不是出自宋氏兄弟,均不敢再购买此文物,后阿明将其余4件文物拿回洛阳,通过宋氏兄弟的“下线”卖出。
与宋氏兄弟形成稳定交易关系的广东文物贩子,被认为是盗卖网络的第四层。这一层面的人物,直接把持文物走私出境通道。
专案组警员证实,宋彦庆强行收购的北魏石棺,就是通过郑州一名文物贩子“小安”以75万元的价钱卖给了澳门买主李某,李以100万元又卖给台湾的王某,致使该文物流失国外,至今下落不明。
根据山西省吃公安厅提供的材料,每年大概有10万件以上的非法出土文物先从全国各地汇集到河南洛阳、陕西西安和甘肃这几个内陆文物集散地,再从这些地方通过铁路输往广州、深圳、福建等地,最后经过海路和航空货运抵达香港和台湾。
有证据显示,宋氏兄弟在垄断洛阳文物黑市的同时,还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山西长治、晋城和陕西西安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