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应逐步走向规范
艺术品鉴定应当逐步走向规范,不该总这样混乱下去,比如现今不能一步到位对鉴对鉴对鉴错者有什么褒奖,但最起码,凡只要是像华豫之门这类收费鉴定都应立下字据,让百姓有个最终讨说法的依据,比如现今纵然无法定论,但等以后有个最终讨说法的认定方法出台后,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而这个满意的答复,一旦证明鉴错了,因为主体款项是华豫之门剧作组收的,那就应当伍倍至拾倍赔,返还赔偿百姓,而至于专家怎么办,应由主办单位与专家之间自行设定。而像王刚剧组,一旦被日后证明砸错了,应按艺术品当时的估价全额赔付。专家的责任怎么办,那是用人单位自己的事。我之所以如此呼吁,那就是认为,现今专家说错说对,半点责任没有,而且永远没任何责任,这怕是连过去皇帝也不能拥有的特权,现今中国的专家拥有了,这种会导致中国优秀文化而绝迹的错误行为,再不阻止与纠正,那真是祸国殃民了,所以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简单易行必要的条例,一下不能完善,慢慢来,逐步规范,逐步完善,但简单易行的可立即着手。先来用这种经济规律法则试行一下,也许看似极其复杂的事,用最简单易行的方法,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总之,是该做的时候了。
「该帖子被 藏友 在 2010-11-19 11:54:15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