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鉴定与狭隘的理念
在古瓷的鉴定认识理念中,很多鉴定基点无疑是正确的,如:宋定的泪痕;元中期青花的釉面小白突点,以及永乐的凸凹不平的釉面和宣德的橘皮纹等等,上述的这一切作为对应时代器物的部分认定是正确的,那么真以这样说假如将其完完全全地进入一种狭隘之中,全然以它们做为唯一鉴定依据,这不仅仅是错误的,而且会将更为精美之器,以至是御用之器排除在外。因为上述这些不同时代器,在当时也是不完美的,比如说宋定之泪痕,乃是釉面稍厚,而在迎光炉火之阳面器上会出现,可是在以后改进了工艺,用匣锛来装器时,形成了均匀地受热,于是泪痕就不存在了,而总是狭隘地记住了泪痕,无泪痕的更精之器被以假而断,这应当说,最起码是个知识不全面的结局所致。
2008年央视曾插了有关元延祐时期的一块带年款的半载青花器,过眼上手的好几十人,各说各的理,真假辨不清,最后找到了北京专看瓷片的先生,结果说釉面没有凸起的小白点而否决,我们当时听了“片白”先生的话,我知道他鉴元青花进入了一个误区,他在以元中期之器的特征,来做为认定元时证器了。事实上,我可以断言地说,这种认定方法太狭隘、太不全面了。
我们说,做为一个残器而言,所传递出的信息是再准确不过了,由于一个时期的取材用料、烧造工艺等等,它是有别于它朝它代的,而且民器、官器、御用瓷其配方用料一定是不一样的,由于是残器以至残片,可能绘画风格等不一定会展示的十分清楚,但仅仅以胎的骨质、取材、用料、何种泥和釉面就应该全然十分清楚可以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它的真实身份。可惜的是,几十人过了一遍,最后真迹无疑的残片,还是让北京“片白”先生给断错,以一种错误的结论尘埃落地了。
这一切谁之过,真还不好说,只能说是无知与狭隘的理念之过。
事实上,我们大多的鉴赏理念都需要充实与完善,而过去的鉴赏理论主体源于当时面前的物证,多为一般器物,也就是说,真正的御用之器传承与出世的还是极少数的,而更多的是些一般器物,于是将一般器的鉴定认知方法确立了下来,被人们所熟知,结果更精的御用之器种反倒因此以假而排除在外,假如我们自2007年向前推拾年,在这个期间,所拍出的藏品做一回顾,精者有但为少,更多的应当公证地说是一些一般品,并不是当时的最具代表性的精绝之器,人们也许逐渐会明白,不要说民器、官器之中也会分三、六、九等,而对于它们的鉴赏认识,用任何期中的一种固定方法同会有误,相信这一点将在慢慢岁月中会得以证实。文物鉴定在大范围之下,都是该有区别的,只有准确才能客观、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