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博领域中的古瓷鉴定理论和说教事实上都是有针对、局限性的,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比如自中央电视台开办专家鉴宝栏目以来,在鉴瓷中常常讲的一句话:“胎质疏松”,以此来断伪。这句话用在青花器上是对的,但用在二次和三次烧、烘、烤入炉的彩瓷上则未必正确。而且尤其是用在御用彩瓷上,则可能会是错误的。
我们说,如果我们将一个馒头第一次上火烤时,是硬的。第二次又烤则是松散的,那么彩瓷那?第一次烧成素坯时是坚硬的,二次又烘烤时会如何,而有的器物会三次入炉,结论十分明白,那就是:烘也罢,烤也好,器物的整体胎骨中的胶质液会因烤而失去,假如是露胎的底内含玉粉时,便有抚之尘飞粉落的直感,也就必然疏松。所以面对多次入炉的彩瓷,仅以胎质疏松而定假,则十有八九会出现错误。况且有些御用器为了更加完美,内入太多稀有元素,而烧成温度到底多少,现今并未探明。这一点以青花为例,原学术界讲1250度,现又讲1350度,说明仍存在探究。那么彩瓷呢?在什么情况下为疏松,什么情况下不为疏松?笔者认为在青花上如此定论可以;但在彩瓷上值得质疑,并且一定有误。我认为一旦被砸了瓷器,可将瓷片存留,而只要胎骨滑顺,不拉手者则为真品。是否如此,让事实说话。
任何一种鉴定理论,都有针对性和局限性。用在一切器物上则会有误,也会出错。这里存在一个比较的前提,那就是彩瓷和彩瓷比,彩瓷不可和青花比。而且清代不该与明代比,以至康熙也不能与道光比。如此,才不至发生和出现错误。因为道光要和康熙比,那么道光时期的一切瓷全假了。所以说正确的定义,必须锁定在一个具体的范围内,不可统一化、共性化,一招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