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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与福建省收藏家协会关于“蓝釉双戟耳印金字蒜头瓶”鉴定者刘XX的公开对话(见附其收藏证书与中国高层决策协会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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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福建省收藏家协会关于“蓝釉双戟耳印金字蒜头瓶”鉴定者刘XX的公开对话(见附其收藏证书与中国高层决策协会鉴定证书)

 

 

首先,该会刘先生鉴定名称有误,该器是宝蓝料彩釉,什么是宝蓝料彩釉呢?它是经蓝宝等多种元素改良后形成蓝料块,碾碎入釉,此类器当三次挂料彩后两次挂透明釉成器,从而奇亮无比,应是宝蓝亮釉器,不是属于蓝釉范畴,所以有误。

其二,是印金文,而不是印金字,是有内容有篇幅的,完整的佛学文书是有多层面文化的,定为字与文,一字之差,寓意甚远。

其三,这件器物是模具成器,玉粉多宝结构,溶入了包括金在内的多种元素,因此极为润泽。釉下以至胎骨,蜡浆生成,多宝重组结构十分明确,可见高层决策证书中取的四个微观图,这种多宝玉粉结构之骨,为半高温之器,只有这种胎骨方可与宝蓝、宝绿釉之器相配套,这是工艺要求的必然。此点可查证从南北宋至南宋的一切同类器。仅此定现代工艺品有误。

其四,该器物底款为“北宋官窑”四字方章款,虽言为北宋官窑,实则为南宋所烧,而这类款器不仅官器有,汝器也存在。关于此点,我在《中国古陶瓷大典 宋卷》(即将出版),书中有专门论述,在此不言。

其五,所言国宝之器理由:一是宝蓝釉南宋官器甚少;二是印金文;三是书“北宋官窑”此种款的宝蓝亮釉器甚罕。是难得的时代物,作为重要物证,站在精、绝、美、真、稀、罕的角度所言,定其为国之宝物应当。

综上五点,该器必真而无疑。贵会刘先生定其现代工艺品,请讲明理由,我期待刘先生的公开回复。我将会以此进行多篇评复,此为一评。

李言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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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18/5/15 10: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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