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里所涉及的古玉,主体为战汉以前的古玉器物,而事实上战汉以前的古玉,存在的误区主体应当是两点,一是古玉的取材,二是古玉的沁色。
通常人们不能整体的了解战汉,西周以至商和良渚,红山文化的总体用材,而面对各类以地方玉材为主的玉,人们不易分辨,因为除了玉材的多样性以外,又因各种水质含酸,含碱以及丧葬的墓序的多元变化,致使相同的玉材在不同的环境作用下出现万种风情,这会使鉴定者走入迷茫与误区之中。另一方面,相同的环境下,又因玉材的多样性的属性差异,也会给鉴定者提供太多的假象。比如以透闪石为主的和田玉器,在漫长的岁月中,由于地质的多元侵蚀,致使表面生成钙化现象,而这种钙化了的原和田玉之表,必然向蛇纹类转化,假如说我们不能了解这一变化实质,自然将原本和田玉会认定为它石类,而如果在做矿化测试时,不能将已经钙质化的表皮去除,提取表下玉骨,同样会做出错判的科学定论,这种错误会真实存在,自然会造成较大损失。
其次关于沁,相对而言,材质软的,会受沁较重,这是在同条件下的定论,但特殊情况则同样存在。相对而言,古玉入葬,不论什么沁,其玉的润表不受影响,所以我们说凡用酸或它法做旧的古玉则玉表面永不发润泽之光,这是一般的常理。但假如其墓中,可能会有太多石灰,这里面的葬玉,则会多鸡骨白(鸡骨白之玉仍有润光),当然也会有局面出现泛白之点块的,这里要讲的是,出现这种现象时,要稍把玩则白处润泽可现,但未经把玩则另类,如做旧的永不出润泽之光。可假如不经把玩时,与做旧之痕几乎无两样,这便是第二种易把真断假之本,一般藏家拿到物件,总会按专家所言保持原状,岂不知,各种不同环境下的器物之表显像百态,这是不一样的,为了少出错,多找高人给以指点。
其次,多些人只可认部分玉种类,如和田玉,南洋蛐玉等,而类似像云贵一带的石英岩体的石英玉器类一概会定假,事实上,地方杂玉在古玉之中确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它们价值稍低,一些但确实是那个时代的器物,如商代还有用绿松石做器的,也有水晶之器,还有煤精石等材料做器物的物证,这些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状况。如果我们能够真正明白了,就不会把正确的说成是错的,出现太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玉文化是根植于中华文明的主体文化,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堪称博大精深,一旦不能搞清弄明,很可能会出现错误将很重要的一部分给误断了,那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